关于在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中评选2023-2024学年文体优秀奖学金及推荐参评崇德先锋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2 浏览次数:


各学生社团: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社团团工委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崇德先锋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资格

1.在参评学年内担任校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含社长、团支书、副社长、社团内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等)满一年或一届,所在学生社团2023-2024学年年审成绩合格;

2.现在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现在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3.双培生、国际学院计划外单招学生、国际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可参评。

4.对于转专业本科生参评奖学金,如果学生转入新专业不足一学期,应在原专业参评;如学生转入新专业超过一学期,应在当前专业参评。转专业研究生应在当前专业参评。

5.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具有参评2023-2024学年奖学金资格。

6.外校赴我校交流学习的交换生、协作培养学生不参评我校的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预科生综合成绩位于前35%(含),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参评者还须满足所申请的奖学金项目评选细则要求的具体条件(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奖学金评选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导向,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对学生道德品质、学习成绩、课外活动、实践劳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学生的所修课程、学习成绩等内容要以教务系统的数据为准。

2.崇德先锋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以自愿申报为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3.各项奖学金的评选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若对评选过程或结果存在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面谈的形式,实名向社团团工委反映。

4.崇德先锋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的评选以社团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由社团团支部收集本社团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件1),并形成一张汇总表(附件2),向社团团工委统一递交材料,社团团工委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申报材料。

5.崇德先锋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可以兼报。

6.崇德先锋奖学金通过公开答辩的方式产生,获得社团团工委崇德先锋奖学金推荐参评资格的,需参加校团委组织的校级组织的公开答辩,答辩安排将另行通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材料提交

1.参评同学按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向所在社团团支部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申请材料是奖学金推荐的重要参考,请参评同学务必高度重视。

2.各社团团支部收集本社团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件1),并形成一张汇总表(附件2),于10月15日19:00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cautwstgz@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均命名为“【2024奖学金】社团名称”;

3.纸质版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将在初选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汪子钧 施闻天

联系方式:010-62735525 cautwstgz@163.com

附件1: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奖学金申请推荐表.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3:崇德先锋、文体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