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12 浏览次数:
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管理,更好的促进学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2022修订)》(中农大党发〔2022〕42号)《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中农大党发〔2020〕17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本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根据本年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情况、综合学生社团发展需要为全校注册学生社团选聘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聘任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守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德高尚;
2.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3. 任期应满足1年;
4. 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5. 鼓励学校专职辅导员、党政管理干部、专任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指导工作。支持思政课教师担任思想政治类社团的指导教师,支持专任教师担任与专业相关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三、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要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点开展学生社团规范化、精品化建设;做好学生社团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1. 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学生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
2. 规范学生社团制度建设,按照“一团一策”的原则,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3. 规范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协助做好学生社团骨干的遴选、培养等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做好临时党、团支部建设;
4. 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按照“一团一品”原则,审批、指导、参与、监督学生社团开展农大特色、青年特征的品牌活动,并对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宣传内容进行审核;
5. 定期对所指导学生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学生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选聘安排
1. 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 1 年。每个学生社团配备1名指导教师;
2. 指导教师的选聘、续聘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实施。在原有指导教师库的基础上,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扩容,并在教师库内选聘指导教师;
3. 选聘的指导教师应在国家人事政策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前任满一届;
4. 本年度为整体重新聘任,有意向担任本年度社团指导教师或继续担任社团指导教师的均需进行申报程序,并于3月14日12:00之前,登录校内平台网上办事大厅“1807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申请”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经所在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附件1)完成申报程序,本次申报不再收取纸质版及相关电子版材料;
5.后续将根据社团指导教师库建设情况、拟聘任指导教师意愿、社团发展需要相应匹配指导教师。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