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18 浏览次数:
各位师生、各学生社团: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2022修订)》(中农大党发〔2022〕42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于近期开展学生社团成立、整改、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社团成立
(一)申请条件
1. 有 20 名以上(含 20 名)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 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4. 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学院党、团组织或校内科研、教学机构;
5. 有至少 1 名指导教师。
(二)工作流程
1. 社团筹建
发起人牵头组织筹建社团,确定社团组织架构、章程草案、未来发展方向和活动规划,联系确定社团指导教师和业务指导单位。特别提醒:担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团支书)的,需满足《办法》中规定的任职条件,详见附件9。
2. 提交申请材料
填写并提交附件1-6,其中附件2拟任社长、团支书需分别填写一份。
3. 新社团成立答辩
预计9月下旬召开新社团成立答辩会,由申请人重点阐述社团成立可行性、主要活动内容及未来规划等情况,限时5分钟,自备PPT。介绍完毕后,回答评委老师提问。
4. 结果公示
答辩结果报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评议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三)提交材料
1. 电子版附件1-6打包为一个压缩包,于2024年9月23日晚20:00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cautwstgz@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以“社团名称(全称)+新社团成立”命名。
电子版材料无需签字、盖章。
2. 纸质版附件1-6于2024年9月25日17:00前交至公主楼三楼A322社团工作部。
纸质版材料需签字、盖章。
(四)工作提示
1.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社团申请成立资格,一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成立;
2. 已注销社团半年内不得再次重复申请成立,其主要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另成立新社团;
3. 未获准成立的社团不得私下招收社员,不得以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
4. 新社团成立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社团整改
(一)整改范围
2023-2024学年年审不通过的社团
(二)工作流程
1. 提交整改方案(已随年审结果一并通知)
2. 开展整改工作(9月-11月)
社团根据提交的整改计划开展整改工作,至少召开一次以整改为主题的社员大会、开展一次团日活动。整改社团需认真分析年审不通过的原因,围绕整改意见重新谋划社团未来发展方向,积极组织参与社团招新大会等校园文化活动、开展特色鲜明的社团活动、积极申报“社团文化节”等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提升社团活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3. 提交整改总结、整改答辩(11月)
整改总结格式参照附件7,内容须包括:社团的过往和现状(基本情况,活动情况,需求情况,面临的困难等)、整改原因分析、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社团未来发展方向(组织建设、品牌活动等)等。
整改答辩需包括社团整改原因分析、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未来规划等内容,限时5分钟,自备PPT。介绍完毕后,回答评委老师提问。
4. 结果公示
答辩结果报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评议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答辩通过即结束整改期,允许进行本学年注册,答辩不通过给予注销处理。
(三)材料提交
整改总结提交和整改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社团注销
如学生社团决定自行注销,须遵循社团章程规定,召开全体社团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并填写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附件8),电子版于2024年9月23日20:00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cautwstgz@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以“社团名称(全称)+注销”命名。纸质版于2024年9月25日17:00前交至公主楼三楼A322社团工作部。申请通过后,社团自行注销。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团委社团工作部。
地址:公主楼三楼A322
邮箱:cautwstgz@163.com
附件:1.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2.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登记表
3. 拟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名单
4.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
5. 学生社团章程模板、学生社团章程范本(供参考)
6. 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
7. 整改总结模板
8. 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
9. 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2022修订)》的通知(中农大党发〔2022〕42号)
附件9: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2022修订)》的通知(中农大党发〔2022〕42号).pdf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