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实践小队:
现各小队的实践材料正在评阅当中,评阅结果将在之后的公告中公示。现提前通知各小队筹备报销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报销要求。
一、经费报销
经费报销依据《社会实践小队经费报销说明》进行,请各个小队仔细阅读。
1、报销时间
2018年10月10日 14:30-22:30
2、报销地点
公主楼A座网络会议室及培训室
3、报销需携带材料
①仔细阅读并依据《2018年暑假社会实践报销明细表填表说明》填写《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报销明细表》(每个小队填写一份),并打印纸质版2份。
②符合《社会实践小队经费报销说明》的车票等票据的原件,整理排序按照《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报销明细表》登记顺序,一个人的车票使用回形针夹在一起,不得使用胶水及订书器装订。
③小队所有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的身份证或校园卡有照片面的复印件。
④包含小队所有成员在实践地的合影一张,并使用A4纸彩色打印一份。
二、实践人员核对
报销工作人员会依据小队提交的相关材料与小队前来报销的同学确认实际参与实践的同学。现场确定人员名单。人员组成只能少于等于原始立项的人员,不得增加和替换,后期自行参与随队的同学不认证学分、不提供报销、不提供证明。请小队如实说明情况。
三、队旗归还
所有参与社会实践的小队无论合格与否均需要归还队旗,如有遗失须照价赔偿。
特别说明:
1、含有烟台研究院同学的实践小队,可选择将本小队所有成员的票据按以上要求按时提交至指定地点或将本小队的所有成员的票据及以上提到的报销需要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统一提交至烟台研究院分团委,烟台研究院分团委收取材料时间以烟台研究院分团委通知为准,不含烟台研究院同学的小队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按时提交至指定地点。
2、社会实践小队的评阅结果及社会实践小队合格名单将在随后的公告中挂出,不合格小队依规定不予报销、学分及实践证明。但是队旗仍需如期归还,拒不归还者,将会把名单反馈至各学院分团委。
3、小队提交的报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发现提交材料有造假行为,将取消本小队本次社会实践评优资格,视为不合格小队,反馈至各学院。
4、报销仅安排一次,请各小队互相转告,按时准备材料及时报销,如若错过本次报,视为小队放弃经费报销。之后不再予以补报。
5、放弃报销同学不予补报并需按后续安排进行人员核对,需提供小队所有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的身份证或校园卡有照片面的复印件及包含小队所有成员在实践地的合影一张,并使用A4纸彩色打印一份。不及时参与后期人员核对的同学视为放弃学分申领,则不提供实践证明和本课程学分。请大家及时关注后续公告。
6、在北京市实践的小队无交通费报销,但是需要在报销期间与其他小队一起进行人员核对。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1日